深圳加裝電梯實施意見:誰得益誰付錢
發布時間:2014-01-04 新聞來源:騰訊財經
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日前印發《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實施意見》的通知,提升改善既有住宅的居住品質,推進無障礙設施建設。
意見指出,按照誰受益誰出資、以及按照樓層受益大小的原則等因素協商分攤比例后,由相關業主共同出資;按規定申請提取使用加裝電梯涉及專有部分的物業專項維修基金;按規定申請提取使用加裝電梯涉及專有部分的業主住房公積金。
本著利責相應、友好協商的原則,業主可以參照樓層不同、權重不同的方式自行協商出資比例,樓層越高,則出資比例相對越高。例如,第8層權重可設為6,第7層為5,……;等等。視加裝電梯工程的不同情形,第2層可以少出或者不出,地面層可獲適當補償,但補償金額不宜超過總工程費用除以本棟(梯)總戶數的數值。
意見提到,申請加裝電梯應在本棟(梯)房屋專有部分占本棟(梯)總建筑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、且占本棟(梯)業主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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